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8-03-12 14:13:23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设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公需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网站名称:湖州市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www.hzhret.gov.cn

三、培训课程、学时、考核等

参照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

四、实施步骤

学员可自行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网”(网址:http://www.hzhret.gov.cn)进行注册,即可在线学习及考试。基本操作步骤可上该网下载《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手册》进行。

五、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电话:2056951

 

湖州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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