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年 扬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11 09:43:29

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三年扬帆计划,加强就业援助和创业助飞,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至2018年,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力争达到98%以上,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500人,创业成功率达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

    依托浙江省公共就业系统工作平台,实行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全程信息化。做好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信息衔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完善信息分解、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全面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失业状况,做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一手清”。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每年的6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进行完善,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同时要通过电话了解、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积极指导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精准化服务并提供详实的台帐资料,对特困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要进行重点登记确认。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1、加强高校毕业生求职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期求职就业的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与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广泛收集各类企业用人需求,深度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辟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服务。开发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新模式,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搭建更加适合毕业生特点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

2、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工作。结合安吉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打破户籍限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留用等就业实践活动。扩大就业实践规模,建立并认定百家大学生就业实(见)习基地;拓展优质实(见)习岗位,吸纳千名学生进行就业实践。

3、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依托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其他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充分发挥9185工作室和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关注。完善“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帮扶实效。

5、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鼓励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就业创业、民政、残联、村级电商服务站等基层公共管理岗位工作,参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相应的岗位和社保补贴。扩大宣传,积极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助飞行动

1、强化大学生创业平台搭建。进一步加强安吉县两山创客小镇、电商产业园、电商孵化基地的功能建设和制度完善,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用好用活市场资源,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

2、开辟创业便利通道。积极协调市场监管、财政地税部门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和各项优惠政策。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网上创业认定办法给予同等创业扶持。

3、加强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提供10万元以下无担保贷款;宽容失败,担保贷款出现呆帐的,由创业担保基金金额或部分代偿。实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不定期开展创业项目征集和评审,提供创业项目资助,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4、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队。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工作,选聘一支以企业家、高校教师、政府部门政策专家、风投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交流活动,开展青年创业辅导,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经验,提高创业成功率。

5、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重点是加强电商创业培训,鼓励大学生从事电子商务自主创业。

   三、工作要求

  (一)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完成;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确保高校长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和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注重宣传,树立积极舆论导向。

要深入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增强用人单位的人才意识和依法用人观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汇聚更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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