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物业管理员
2016-03-04 16:21:17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具备物业管理人员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知识,具备物业管理的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二、培训对象:

    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三、培训等级: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培训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四、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客户管理服务、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等。

五、培训师资(主讲):

    吴国锋(教授、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物流与信息工程学院 院长、国家物业管理师高级考评员)

六、培训(鉴定)费用:

    物业管理员 1200 

    助理物业管理师 1800

    费用包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鉴定费、证书费、餐费。

    考试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享受政府培训补助:物业管理员700/人;助理物业管理师1000/人。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322号(星期二) 9:0016:00;地点:县住建局二楼会议室。

八、报名需要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照片三张;ƒ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从事工作年限证明。

九、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0、联系方式:

1、安吉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人:柴喻  5300312

2、安吉雷博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联系人:陈伟锋  5222295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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