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补充招聘公告
2015-08-19 16:42:39

 安吉县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安吉县教科文新区。因业务拓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岗位设置

 法律服务:1名,文秘:1名,具体详细说明请看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1日以后生);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县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安吉人力资源网”),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

 2、笔试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成绩并列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入围的在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5、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安吉县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安吉孝源发布。咨询电话:0572-5066505。

 附件:安吉县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吉县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安吉县智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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