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送鉴工作的通知
2014-06-05 15:49:05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送鉴工作的通知》(湖教人〔2014〕1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中小学校各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鉴论文条件
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本人任现职(中级职务)以来的两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论著、课题)。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人及以上合作的论文,除课题成果执笔者外,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资格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资格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的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限指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学会)颁发,其中涉及教育教学(如:案例、试卷分析、读书、征文等)比赛活动以及各类培训班(研训班、研修班等)论文评奖的,不能作送鉴论文。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公开刊物上发表,其公开刊物必须为正规刊物(原则上是有刊号的教育类杂志),但在增刊、副刊、论文集和报纸上发表的或在面向学生的刊物上发表的,原则上不能作送鉴论文。
送鉴论文上报前应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开展示不少于5天,经学校审核确认系本人亲自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加盖公章证明。
2014年起,申报高级资格论文均由市教育局组织鉴定,论文鉴定结论在二年内有效。
二、上报材料要求
每位申报者一个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上应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姓名、任教学科、申报职务和2篇论文题目。袋内的材料为:
1.任现职以来2篇论文原件(公开发表的须原著)和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
2.获奖的论文,按附件2规定格式打印一式2份,内容必须与论文原件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补充,作者单位、姓名不能标注;发表的论文,用A4纸将论文正文(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复印2份,每份论文前由作者写400字以内的论文概要,说明论点、论据及论文的结构和思路,格式按附件2中“论文概要”部分的要求打印;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鉴清册》一式2份(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及Excel格式电子稿。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1.“小中高”、副研究员资格送鉴论文材料于6月18日前报送。
2、中学高级、高级讲师资格送鉴论文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
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论文都不予受理,已报送的论文不得撤换。
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